天府新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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Розробник: li zhe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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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便百姓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四风监督

一、举报对象

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、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。

二、拍录证据范围

本系统受理反映“四风”问题举报,具体包括违规公款吃喝;公款国内旅游;公款出国旅游;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;违规建设楼堂馆所;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“红包”、购物卡、土特产;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;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;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对待管理服务对象态度生硬、推诿扯皮、作风粗暴,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;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“吃拿卡要”;其他易于拍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、损害群众利益的党风政风行风问题。

三、举报方法

利用手机拍录身边的干部作风图片、视频、音频等证据,按照手机客户端或微信公众号上传提交问题,请牢记查询密码,以便查询举报办理情况。

四、举报办理

收到举报问题后,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,对未受理的说明原因;对受理的举报,按 照“有传必查、有查必果”的原则,简单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,复杂问题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。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,办理时限顺延。

五、举报人义务

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。举报问题要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制造假证,诬告陷害他人。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提倡实名举报,并如实填写联系方式,便于联系沟通。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上传图片、视频等证据,事实要清楚,问题表述要明确、语言要具体,以便于受理核查,否则将不会得到提交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纪(工)委、监察局均能收到所有举报证据,实行专人管理,按照法律规定和工作程序认真处理。在答复前,请不要重复发送同一内容的举报证据。随手拍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,还可通过其他

形式进行举报。通信地址:天府大道南段288号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